3月21日,省律协“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班在杭州顺利举办。省律协会长章靖忠到会并致辞,开幕式由省律协副秘书长曹悦主持。
章靖忠会长在讲话中指出,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民商事诉讼大省,民事诉讼是浙江律师的核心业务。这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最高院有史以来制定的内容最丰富、使用范围最广的司法解释,其中很好地贯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精神,体现了证据裁判规则、程序公正公开等诸多最新司法改革成果。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庭审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作用得到了加强,律师在庭审中发挥作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大,同时也对诉讼律师的专业和技巧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章会长表示,通过这次培训,希望各位律师尽快地、精准地了解和掌握司法解释的条文和条文背后的立法精神。
本次培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副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后黄健中法官到会授课。黄健中法官在最高院主要从事民商事的立法工作,曾先后参与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及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出版了《合同效力》等专著,编纂了《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丛书,全程参与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制定过程,是一名理论和实务兼具的学者型法官。
培训班上,黄健中法官按照民诉法解释的框架结构,结合起草过程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和个人理解以及实施一个多月以来各地的反馈意见,逐章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重点条款,尤其是合同履行地确定标准、当事人立案、公益诉讼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并在课间耐心地回答了律师的提问。
省律协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全省报名律师近6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结束后,参训律师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详实、紧贴热点,黄健中法官的讲解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对律师快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适用极具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