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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协会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新闻与法律服务”讲座
日期:2012-11-07    阅读:2,674次

11月6日,省律师协会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在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举办了“新闻与法律服务”讲座。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陆熙、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钱大成和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根美出席讲座,全省新闻工作者代表百余人参加并聆听讲座。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钱大成表示,省律师协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行业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行业建设、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和提升律师执业形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许多方面的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自去年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与省律师协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一年多来,两家单位合作顺畅,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加强行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希望律师和记者们能够充分运用好法律和舆论的手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根美表示,律师协会与新闻工作者协会自去年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来,不断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在多个层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活动。律师和记者虽然社会分工不同,但共同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互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章碧珍律师和丁兴律师分别作了题为《新闻采访中的权益保护》、《新闻作品侵权问题探讨》专题讲座,并与新闻工作者代表进行了现场问答。现场气氛热烈、交流互动频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会后,在场的新闻工作者代表纷纷表示,讲座内容务实、法理分析透彻,切实解决了记者在新闻报道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既有利于防范新闻采访法律风险,又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被报道者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来源:省律协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