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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师资的通知
日期:2011-08-09    阅读:4,380次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

    为进一步丰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授课内容,提高培训质量,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省律协在2008年已建立的上岗培训师资库的基础上,正着手调整充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师资库,为此,特请各地律协从律师中推荐培训师资。培训师资需同时具备:

一、律师执业满八年;

二、一般应具有高级律师职称,或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四、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或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专长;

五、关心律师行业发展,有奉献精神;

六、具有相关授课经验。

请各地于8月31日之前将《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师资推荐表》(请点击 “链接”下载)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省律协。省律协经审核后确定名单并发聘书。

联系人:省律协培训部  洪安新  李若珍    

联系电话:0571—88859537   邮箱:zjslsxh@126.com

附件: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师资推荐表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



来源:省律协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