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人才培养项目签约仪式暨国际仲裁实务分享会在杭成功举办
日期:2024-07-30 阅读:1,058次
2024年7月27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香港大律师公会联合主办的涉外律师人才培养项目签约仪式暨国际仲裁实务分享会在杭成功举办。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徐晓波,香港特区政府驻浙江联络处主任刘铭德,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出席活动并致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基地秘书长姜思源、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沈田丰等出席会议。浙江省律师协会专职副会长陈三联主持签约仪式。
徐晓波指出,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举办浙港涉外律师人才培养项目签约仪式非常有意义,体现出浙港两地合作之路步伐坚实,这既是对以往合作的延续传承,又是共同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一次全新探索。
就加强浙港两地律师协会合作、培养涉外律师人才,徐晓波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开局开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浙江作为外向型经济大省,随着涉外法律事务不断增多,迫切需要一大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法律专业人才。浙江律师行业要把握机遇,顺势而为,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共同探索涉外律师人才协同培养的新模式,为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是谋深谋实。
浙江律师行业要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持续健全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双向交流机制,学习借鉴香港大律师公会在律师培训、培养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持续拓宽我省涉外法律服务技能实践平台,提升涉外律师人才培育工作质效。
三是精诚精品。
只有合作共赢才能办成事、办好事、办大事。希望双方共同努力,精诚合作,携手打造协同育人新机制、新品牌,把合作项目打造成精品项目,形成标志性成果,共同答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时代考题。
刘铭德指出,浙江是经济大省、民企大省、外贸大省、开放大省,在国家的定位里也起到了先行示范的作用,本次浙港双方合作是精准务实解决问题、培养律师人才的典范,往后的合作交流空间也将更加深入而长远。
杜淦堃表示,党的第二十届三中全会中提到,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要推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更好地联合发展起来。他希望通过这次的讨论和互动,为未来的合作揭开序幕,通过浙港强强联合,共同推动法治进步。
随后,沈田丰、杜淦堃分别代表浙江、香港签署《浙江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大律师公会涉外律师人才培养项目合作意向备忘录》。
国际仲裁实务分享会上,香港大律师公会内地事务常委会联席主席、资深大律师许伟强,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大律师何淑瑛,香港大律师公会内地事务常委会委员、大律师康亚男分别带来《国际商事仲裁的最新实践与发展观察》《国际商事仲裁涉中国企业案例的最新分享》《中国内地企业与涉外律师参与国际商事仲裁的注意事项》的主题分享。
沈
田丰表示,此次香港大律师分享的讼辩技巧、仲裁条文、最新动向都十分有价值,有利于促进对律师在法律体系中价值作用的理解,希望今后浙港两地律师能开展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香港大律师公会相关负责人,省律协涉外法律服务促进委员会、国际投资与“一带一路”专业委员会、国际贸易与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成员以及各地律师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