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是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也是杭州市律师协会的常务理事,包括他在内,杭州市律师协会律谐调解中心的5位资深律师当天都在杭州市中院“上班”。翻阅案卷材料、摘录案子的关键点、联系当事人调解……在这里,他们的身份是“律师调解员”,不做自己的案子,免费为当事人上诉到中院的案件开展调解。
今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10月18日,杭州中院会同杭州市律师协会召开了委托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座谈会。很快,一间面积不大、办公设备齐全的“律师调解室”出炉了。
根据杭州中院印发的《关于开展委托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细则》,来法院参与调解工作的律师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经杭州市中院、杭州市律师协会双重把关,从全市登记在册的近7000名律师中遴选出第一批101名资深律师,由他们先期参与调解工作。另外,细则中还规定“回避要求”,接受委托调解的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与调解的案件不得存在任何利益冲突。
11月9日,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沈田丰、副会长沈向明、常务理事周春、常务理事金迎春、理事黄新发为首批上岗的5位律师调解员。当天,沈向明律师成功化解一起加工合同纠纷,当事双方在沈律师的协调下,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了解,今后,每周四都会有5位律师“大咖”到“律师调解室”阅卷。杭州中院立案庭会把提前筛选好的30多个案件的基本资料交给律师们,根据律师调解员的专长和意愿,按照案件类型进行分案,每人分到5—9件不等。
立案二庭副庭长沈浙介绍,委托律师调解的案件首先选择那些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因为同行之间沟通便于律师调解员发挥优势。案件范围在二审民事案件,均是适合调解的案例,律师调解员阅卷后会一一联系当事人,询问是否有调解意向,“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当事人说了算,自愿不强制,不愿意调解的立刻进入到审判程序”。
律师做调解工作有自己的优势。周春律师说,“一是我们自己也代理案子,对当事人的心理诉求了解更透彻;二是代理人都是同行,沟通比较方便;三是提出上诉有时并不为求结果,而只是一种手段,此类案件一般不会接受调解,辨别清楚后直接转入审判程序,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