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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总结
日期:2018-01-31    阅读:32,021次

  2017年,浙江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在浙江省律师协会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本委员会2017年度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功举办“资产证券化及法律实务解析和政策解读”专题研讨会

  2017年4月16日,本委员会与宁波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 “资产证券化及法律实务解析和政策解读”专题研讨会在宁波顺利召开。本委员会主任徐旭青、副主任魏杰、朱亚元、丁志坚及秘书长张轶男到会。本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律协证券委委员及非委员律师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本委员会副主任魏杰主持。

  会议邀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立宏作了题为《资产证券化交易架构及操作实务》的专题演讲。王律师对资产证券化的本质、特征、起源与发展、政策动向、交易类型等作出介绍,并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对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主要法律问题等进行深度解析。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方原草受邀作了题为《资产证券化最新政策解读》的主题演讲,对资产证券化最新的政策动向进行重点分析。

  二、成功举办“债券融资律师实务”专题研讨会

  2017年12月23日,由浙江省律师协议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债券融资律师实务”专题研讨会在杭州市香园饭店顺利召开。会议由省律协证券委副主任丁志坚主持。省、市律协证券委委员及非委员律师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方正证券投行部、民族证券投行部事业二部董事、副总经理张彦栋作了题为《债券融资实务研究》的专题演讲,从券商角度对债券融资进行整体介绍与分析。金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国权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义乌市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所长、省律协证券委副主任丁志坚作了题为《企业发行债券中的律师实务》的专题演讲,从律师角度对发行债券过程中的尽职调查关注要点等进行详细解析。此外,全体参会人员对本委员会起草的《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债券业务操作指引(草案)》进行了共同探讨交流。研讨会末,证券委秘书长张轶男就证券委2017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发言,证券委主任徐旭清、省律协秘书长曹悦就证券委的定位及发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本次研讨会密切关注热点,紧密结合实践,现场讨论气氛热烈,受到了与会律师的一致好评。

  三、起草《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债券业务操作指引》

  本委员会以债务业务为主题进行内部沟通交流,其中丁志坚、魏杰、沈海强、朱亚元、张轶男、毛灵见、陆原、娄建江、贝赛、陈贺梅、娄建江等多位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律师组成起草小组共同起草《律师办理债券业务操作指引(草案)》。起草小组于2017年6月21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上就《律师办理债券业务操作指引(草案)》整体撰写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共识,确定以监管部门为标准对债券业务进行划分并明确各成员的分工。起草小组于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及第三次会议,对《律师办理债券业务操作指引(草案)》整体、细节等多方面进行讨论并修改。《律师办理债券业务操作指引(草案)》已于2017年12月完稿,并在证券委于2017年12月23日举办的“债券融资律师实务”专题研讨会上与其他委员及非委员律师进行了共同探讨交流。

  四、徐旭青主任赴上海律协考察学习

  2017年3月16日,省律协会长郑金都、副会长冯震远、唐国华,秘书长陈三联、本委会主任徐旭青等一行10人赴上海律协考察学习。上海律协会长俞卫锋、副会长邹甫文、潘书鸿、吕琰,副秘书长陈东、王旭峰等与浙江律协代表团座谈交流。

  在座谈会上,上海律协会长俞卫锋向浙江律协代表团介绍了上海市律协的基本情况以及上海律协专门委员会、业务研究会的发展状况。目前,上海市律协有19个专门委员会、34个业务研究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分工管理,并采用“积分制”对业务研究会进行一年一考核,实行主任末尾淘汰制,较规范地对业务研究会进行了全面管理。

  郑金都会长介绍了我省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三名”工程的相关工作以及专业委员会情况。双方就加强律协业务指导、促进专业委员会发展以及实习律师培训考核、培养机制等工作作了交流。

  五、积极组织并参加“第七届浙江律师论坛”活动

  本委员会于2017年4月将《关于征集“第七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发送全体委员征集优秀论文。本委员会委员就当前热点问题、自身专业领域内的疑难问题等进行研究分析并撰写论文。经过初步评议,本委员会共向“第七届浙江律师论坛”提交了《在楼市热潮中静析约定解除权》、《破产管理人报酬制度的完善》、《提供破产法律服务,助力案件顺利推进——企业破产前期法律顾问服务探析》、《资本溢价的法律问题》、《从“富有美感”之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价值意义谈“富有美感”要件的客观化认定》、《涉互联网案件中诉讼主体的选择及合同变更、工作成果是否符合约定的认定——金华丽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苏州金子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关于完善我省当前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建议》及《契约型基金嵌套有限合伙产品模式详解——兼论契约型及合伙型基金的利弊及产品备案风险》等八篇论文。

  六、本委员会委员所获荣誉

  本委员会委员、浙江训和律师事务所邹毅强律师撰写的《资本溢价的法律问题》荣获第七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

  本委员会委员、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徐芳律师撰写的《在楼市热潮中静析约定解除权》荣获第七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

  本委员会委员、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贝赛律师被评为第三届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2016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

  本委员会委员、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蔡宗翰律师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其《吴某香、吴某斌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一文获得金华律师法律服务优秀案例。

  本委员会委员、浙江龙剑律师事务所朱敏玲律师被杭州市律师协会“在荣誉表彰方面取得的优秀成绩”给予通报表扬,被杭州市律师协会“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方面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并获得致公党中央委员会“致公党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七、其他

  2017年9月,本委员会派员参加浙江省证监局主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条例》的起草会议,就条例起草事宜发表专业意见。2017年10月,本委员会主任徐旭青受邀参加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省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推进会议,并就有关凤凰行动的相关政策作为中介机构代表提供咨询意见。除此外,本委员会主任徐旭青在本年度十余次参加省政府、杭州市政府以及各级其他政府组织的各种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会议。

  回首2017,本委员会在全体委员的配合下,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面对2018年,本委员会拟在活动组织方式等方面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以更多样化的活动形式更好的为本专业委员会委员服务。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