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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7-07-06    阅读:2,348次

日前,《贵州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对推进全省律师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贵州律师队伍人数要达到9000名,每个县要有2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以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贵州省律师事业稳定发展,服务保障全省发展改革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也存在律师资源严重不足、分布不均、高端人才匮乏、少数律师不依法诚信执业、侵害律师执业权利事件是有发生等不可忽视的现实。

综观《实施意见》,律师制度改革在贵州的“落地”,更加强调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和规范执业的管理。“对于进一步加强贵州律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效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司法厅厅长吴跃评价。

更加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律师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影响律师职业的整体形象,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全富说。

《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严格执行执业惩戒制度、推动律师职业评价体系建设、健全律师执业管理体制、健全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的措施。

吴跃强调,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

在健全律师执业管理体制上,贵州也提出要探索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律师协会或市(州)律师协会分会,出台加强和改进省律师协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此外,还要完善与省外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协调沟通机制。

尊重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贵州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救济制度,明确救济主体、救济程序、救济方式、监督指导、责任承担等,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及时救济。

更具现实意义的是,《实施意见》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负有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民主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周全富说,充分尊重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近年来,贵州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来自贵州省律师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5月底,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522家,其中个人所214家、合伙所222家、国资所86家;执业律师共5328名,其中专职律师4436名、兼职律师246名,公职律师526名、公司律师68名、法律援助律师52名,所有区县均设有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实现了全省县域全覆盖。

但协会会长包洪臣坦言:“总体而言,贵州律师工作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

包洪臣指出,轨之后仍面临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难题,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同时,律师资源分布不均,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主要集中在贵阳、遵义两地中心城区,其余县区律师资源匮乏;律师业务结构不合理,多数律师以传统业务为主,高端人才严重匮乏,特别是缺乏涉外律师人才;少数律师不依法诚信执业,律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对此,《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律师队伍的发展目标,即全省律师人数要达到9000名,每个县要有2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同时明确提出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律师行业党组织。

针对全省律师资源分布不合理的实际,《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律师区域分布,引导、鼓励和支持中心城区有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到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区)设立分所,引导、鼓励中心城区律师到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区)执业,鼓励律师人才跨区域流动。




来源:多彩贵州网
责任编辑:方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