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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省律协“五水共治”律师志愿团纪实
日期:2014-08-14    阅读:2,489次
  本报记者 郁燕莉
  义乌的卢三小溪摘掉了“牛奶河”的帽子,嵊州小昆江里的水重新开始变得清澈……大家有所不知,这变化还凝聚了法律人的辛劳。
  记者了解到,3月22日,浙江省律师协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专门发起成立了省律协“五水共治”律师志愿团(以下简称“律师团”),26名专业律师成为首批成员。这四个多月来,他们实地参与治水讲解、环境公益诉讼等,用自身的法律知识践行着对环保公益的追求。

  治理污水 律师出谋划策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王碧波是律师团的一员。这两个月来,她不停地忙着上海、浙江两地跑,不为办案而是为“治水”。
  为了倡导依法有序治水,王碧波介绍,律师团和省绿色科技文化促进会(简称“绿色浙江”)共同发起了“吾水共治”圆桌会。目前,圆桌会已经走过了杭州、温岭、东阳、瑞安、奉化、嵊州、安吉等地,律师志愿者作为法律顾问参加“对话”,以法治思维助力“五水共治”。
  位于义乌的卢三小溪,因为周边的100多家石材厂废水直排,被戏称为“牛奶河”。怎样才能还居民一江清水?4月16日,王碧波和卢三小溪的20多个利益方,进行了协商。
  政府方表示,各个治理企业均应缴纳数万元排污保证金,为治水出力,但企业方却不认同。王碧波认为,这样的保证金不符合行政执法程序,相关部门不能对行政相对方,做未来可能发生违法的预期假设。环境保护,任何一个个体,特别是企业,都不应该缺位。
  最终,在王碧波的建议下,政府、企业、居民等多方努力,让卢三小溪还原了本色。
  7月份,王碧波又马不停蹄的来到了嵊州市长乐镇小昆江。今年6月,曾经治理干净的河道又布满垃圾,居民的随意丢弃,引发了二次污染。
  为此,嵊州主管部门召集律师团律师、村委会及街道、居民代表等共同探讨治水问题。王碧波说,对于农村的垃圾处理,目前法律层面欠缺明确规定。但是,环境权应该兼具权利和义务的特征,居民在享受良好环境的同时,也应该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五水共治 环境公益律师先行

  在一场轰轰烈烈的“五水共治”行动中,律师能做什么?阳光时代律所主任陈臻认为,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可通过正常执业活动依法代理涉及水污染、防洪排涝、水利建设等领域相关案件,参与到“五水共治”中去。
  今年修改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阳光时代律所正在筹备一场由民间环保组织作为诉讼主体拟发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目前,已有20多位律师、专家、热心人士共同参与策划研讨,行军安就是其中的律师之一。
  他介绍,面对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公众需要通过诉讼和维权来保护自己的环境权益。但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举证是一大难题。原告承担着最基本损害事实、损害结果的举证责任,而环境侵权及其危害结果往往呈现多种表现形式,取证因时过境迁而陷入困境。
  “环境公益诉讼的专业性、诉讼双方实力的不对等以及诉讼的持久性更需要‘环境公益律师’的倾情参与。”行军安说,这也将成为律师参与环境管理的重要形式。

  “技术+资本+法律=环境收益”

  目前,阳光时代律师正在思考推进“五水共治”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陈臻介绍,他们正在搭建一个整体解决方案,即“LTC协同创新平台”。针对“五水共治”中最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整合战略规划专家、政府公共治理专家、安全治理专家、城乡规划专家、水治理专家、律师等组成一个跨界合作、开放、无边界的智库平台,协助各地落实“五水共治”的规划及目标。
  “从世界各国的环境实践经验看,‘技术+资本+法律=收益’。”陈臻介绍说,技术力量,资本力量,再加上法律力量,汇集成一股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合力,才能更好地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