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大学生陈某利用暑期打工,在为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维修雨棚时,因雨棚彩钢瓦断裂,从10米高空坠落受伤,导致高位截瘫,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二级伤残,护理等级为三级护理依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事故发生后,该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以该工程已发包给某装潢厂(事故发生后已注销)为由拒绝赔偿。
陈某家庭困难,其母不断到有关部门信访、到公司讨说法,都未能得到解决。2012年5月14日,陈某的母亲来到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受理后指派浙江雄镇律师事务所李惠芳律师承办此案。
李惠芳律师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收集了本案相关的全部证据,在最短的时间内起诉到法院。经过二审,法院最后判决具体承包雨棚维修工作的某装潢厂业主刘某作为雇主赔偿陈某111万余元,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