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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7-02    阅读:5,861次

各市律师行业党委: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进一步发挥律师行业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和名额

  在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30个)和党员律师(6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

  1.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本组织的决议,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2.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做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三会一课”有效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工作运转有序。

  3.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

  4.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创新,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紧紧围绕行业工作大局和律师事务所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党的建设,业务成绩突出。

  5.关心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员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诚信执业,清廉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6.近三年本所及本所律师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二)优秀党员律师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行业党建工作,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推荐审核

  各市律师行业党委负责推荐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审核确定后,于7月20日前将《浙江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表》(附件3)和《浙江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推荐表》(附件4)纸质版报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委,同时向指定邮箱报送电子版。先进事迹不少于800字,表格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二)名单公示

  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委通过评议确定拟表彰名单后在省律协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确定表彰名单

  公示无异议,确定表彰名单,并开展表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律师行业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听取多方面意见,综合考核评价。

  (二)表彰决定公布后,各市律师行业党委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受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进行广泛宣传,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行业正能量。

 

人:曹     

联系电话:0571-87755603  0571-87755606

电子版报送邮箱:zjslsxhyjs@163.com

推荐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38号华鸿大厦A座12楼(310013)

 

附件:

1.浙江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3.浙江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4.浙江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推荐表

 

中共浙江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