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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会暨2009浙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高层论谈、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筹备工作会议会议通知
日期:2009-12-04    阅读:7,284次

一、会议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浙江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 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 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及各相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二、会议召开时间

    2010 01 16 17日。

01 16 上午  会议报到

01 16 下午  浙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高层论谈

01 16 晚上  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筹建工作会议

01 17 上午  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浙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高层论谈

三、会议举行地点

宁波华茂东钱湖酒店(三星)

地址:宁波市东钱湖风景区内

四、会议主要内容

1. 会议主题为“企业如何建立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及律师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的作用”。

2. 会议内容包括特邀专家专题演讲、知识产权专委会工作讨论、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筹建工作安排等。

3. 会议拟邀请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吴坚副局长及浙江省律师协会陈三联秘书长亲临会场听取全省知识产权企业代表和各地律师代表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及筹建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专题事项的意见,会议拟邀请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就企业如何建立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及律师在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建立中的作用等进行主题演讲。

4. 会议拟邀请浙江省内著名企业的总裁或知识产权主管等与会进行专题演讲。

5. 会议将进行浙江省“优秀知识产权案例”的征集、评选和表彰活动。

6. 会议期间根据浙江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相关规则和适应当前浙江律师知识产权工作的需求:(1)继续合理增补新委员和调整原有委员;(2)布置和启动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筹建工作。

五、会议征集事项

1. 会议即日起至 2009 12 25 止,面向全省专、兼职律师征集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应征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要求其生效裁判发生在20071月至200911月,且是由律师代理的。会议将从中评选出“浙江省优秀知识产权案例”。(评选规则见附件四)

2. 上述推荐“知识产权案例”的,请在 2009 12 25 前按要求认真填写附表一并发至会议邮箱zm7228@yahoo.com.cn,同时附上该案件裁决文书的扫描电子文本(也可传真至057487298614,或者将裁决文书纸件邮寄至宁波市迎凤街15号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张民元收)。

3. 2009 12 25 前,由会议筹备组将上述征集情况整理列表并附初选选票Email至各知识产权专委会委员的电子邮箱内,请各委员务必于 2009 12 30 前完成网上投票。在网上投票统计的基础上,由会议组织的专家评审组进行复评,最终评出浙江省2009年会“优秀知识产权案例”。

4. 2010 01 16 下午的会议上,对评出的浙江省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2009年会“浙江省优秀知识产权案例”实施表彰和授予证书及奖牌。

六、增补委员报名

1. 全面符合下列条件的与会者可报名申请增补委员:

1)从业五年以上的专、兼职律师; 

2)以知识产权为业务发展重点并已有一定业绩; 

3)具有奉献精神、愿意参与知识产权专委会工作;

4)尤其欢迎金华、衢州、湖州、舟山、丽水地区律师踊跃报名。

2. 申请增补委员的报名手续:

    1)填写附表二并在 2009 12 25 前发至会议邮箱:zm7228@yahoo.com.cn

2)会议报到时提交亲笔签名的附表二及其附件的纸件原件。

七、会议相关费用

1. 会议、用餐、住宿均由会务组统一预订;交通费和住宿费、餐费均自理。

2.  会议餐费每人每餐45元(自助餐),住宿费为每床每天90元;每房每天180元(含早餐)。由会议统一组织预订,参会者在报到后自行向入住酒店办理手续。

八、会议报名安排

会议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日期至 2009 12 25

具体报名手续请填写附表三“会议报名表”,通过下列方式递交

1. Email至会议专用邮箱:zm7228@yahoo.com.cn或者联系各地区会务筹备负责人

2. 或者传真至:0574-87298614             

3. 或者邮寄至:宁波市迎凤街15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张民元(邮编:315010

4、各地区会务筹备负责人:

杭州地区

唐银益律师 电话:0571-88250016  传真:0571-88250018

手机:13906710182  邮箱:tyy91580@126.com

宁波地区

黄妙律师   电话:87328368 传真:87190692

手机: 13566052086  邮箱: huangm@jonsum.com

温州地区

李求轶律师  电话:86787146  传真 86787149

手机: 13906647118邮箱:liqiuyi168@163.com

绍兴地区

何高峰律师 电话:0575-85110785 传真:0575-85223720

手机:13305756456 邮箱:hegaofeng@tom.com

台州地区:

周成海律师  电话:0576-87758620 传真:87758610

手机:13905865538   邮箱:zzhh98765@163.com

嘉兴地区:

陈武律师  电话:0573-82719802 传真82719801

手机:13505739960  邮箱:cw@zjjdls.cn

金华地区:

徐巍律师   电话:0579-85471676 传真:0579-85471748

手机:13757912198    邮箱:cnxuwei@163.com

湖州地区:

祝晶律师  电话: 0572-2217148           

手机:13706530210   邮箱:jhonsunsun@163.com

衢州地区:

江皎律师    0570-7025704

手机:13706705660    邮箱:553860339@qq.com

丽水地区:

胡锦云律师   电话:0578-2263257  传真:2111863

手机:13059631613  邮箱:lshjy257@163.com

舟山地区:

董杰律师:电话:0580-2583060

手机:13906808266   Emaildongjie8266@yahoo.com.cn

会务筹备组值班联系人如下

卢晓春律师   电话:0574-8732710315336689765

徐昭律师助理 电话:0574-8719981715336684950

会议相关联络人如下:

会议协调:张民元 律师  电话: 0574-8732710315336689760

案例评选:庞金汇 律师  电话: 0574-8731694513905848267

会场组织:卢晓春 律师  电话: 0574-8732710315336689765

 九、会议后续联系:

1. 会议筹备组将与报名与会者保持动态联系, 2009 12 25 前后将发出通告会议详细议程等内容的补充通知。

2. 相关会议动态信息也请关注

浙江省律师协会网站http://www_php168_com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zjpat.gov.cn

                          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2009 11 23


附表一:

2009浙江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优秀知识产权案例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方式

 

被推荐

案件

被推荐案件名称

 

一审法院及案号

 

二审法院及案号

 

代理律师及事务所

 

推荐理由:

 

 

 

 

 

 

 

 

 

 

 

 

 

 

 

 

 

 

 

 

 

 

 

 

填表须知:

请将该表格填写完毕后在 12 25 日前 Email至会议邮箱:zm7228@yahoo.com.cn请随附该案件生效裁决文书的扫描电子文本。或者将裁决文书纸件邮寄至:宁波市迎凤街15号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张民元收(邮编315010


附表二:

浙江省律师协会

_              业务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毕业学校

 

   

 

执业年限

 

律师职称

 

申报委员会

 

申报职岗

 

承办的与该专业相关的著名或重大案件、法律事务           

 

论文论著(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名省级以上研讨会获奖)

 

奖惩情况

 

 

 

 


附表三:

浙江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报名表

   

 

性别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邮编

 

    

 

传真

 

电子邮件

                             

是否参加主题发言,若参加,请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是否有推荐案例,若有,请提交推荐案例相关材料

住宿(宁波华茂东钱湖酒店)

类型

    

住宿时间

  

一间房间

(一人独住)

180元(含早餐)

01    日至   

   

 

一个床位

(两人合住)

90元(含早餐)

01    日至   

   

 

填表须知:

1. 本报名表可以复印。参会人员每人填写一表。本地人员可不填住宿要求。

2. 请务必在 20091225之前将本报名表以及会议注册费汇款凭证影印件

通过下列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发送至会务筹备组。

3.会务筹备组的联系方式:

  址:宁波市迎凤街15号浙江素素豪律师事务所(邮编315010

  话:0574-8732710387199817

  真:0574-87298614

年会专用邮箱:zm7228@yahoo.com.cn

联系人:卢晓春律师,徐昭律师助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上述通讯方式与会务筹备组联系和咨询。

 

 

 

 

 

附件四

浙江省律师协会优秀知识产权案例评选细则

一、         评选案例来源:

  评选案例采取由浙江省各地律师推荐及各地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推选相结合的方式。

二、         案例类型:

案例为知识产权案例,包括商标、专利、商业秘密、著作权等,案例要求判决书生效时间发生在20071月以后,200910月底之前,正在审理未生效的案件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三、         对案例的特殊要求:

由于是浙江省律师协会评选,因此要求所推荐的案例必须是由浙江省内注册的律师所代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外省律师代理的或没有律师代理的案件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列。

四、         案例的评选方法:

由浙江省各地律师推荐及各地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推荐,会务组收到推荐材料后,在推荐截止( 2009 12 25 )后,由会务组将所有案例汇编后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浙江省专业委员会的各个委员,要求每个委员在 12 30 日前 完成对每个案例的投票,会务组将投票结果在 1 5 日前 统计汇总后,根据投票结果将案例整理成册,报送浙江省律师协会审查,经审查确认后,由浙江省律师协会颁发获奖证书(证书颁发仪式在年会开幕式或闭幕式上进行)。

五、         案例的评选规则:

1、              所选案例符合以上各项所确定的规则;

2、              所选案例代理律师在案件的审理中举证充分、代理意见专业性突出、判决结果与律师基本代理意见相符合;

3、              所选案例在律师所代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对于律师办理类似案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或者对于同类型案件的处理具有指导意义;

4、              所选案例的判决结果有利于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正面宣传价值或正面的教育意义。

六、         案例评选的投票规则:

浙江省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对于所评选案例有投票资格,每位委员对于一个案例只能投一票,投票实行实名投票,投票人对于所选案例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的理由,委员投票必须使用各位委员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登记的邮箱投票,用其它未备案登记的邮箱投票的,投票无效,若委员以登记邮箱追认的,可认定有效。除浙江省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其它任何人均不具备投票权。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投票邮件将由会务组用专门的文件保存,会务组统计完成后,报省律师协会审查时,保存邮件的文件作为附件同时提交省律师协会。

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会同特邀专家对专业委员会各委员的投票结果进行复评,复评采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特邀专家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秘书处对于主任、副主任、特邀专家的投票表决事项均记录在案,一同呈报省律协。

 

                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来源:省律协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