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8月30日下午,省高院朱深远副院长率相关庭处长一行12人来到省律协进行调研交流。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会光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省律协会长章靖忠主持。
省高院朱深远副院长
会上,双方围绕省高院《关于实施调查令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规定》、《关于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的规定》三个文件提出意见,与会律师重点就申请调查令条件中的“特别授权”、不予签发调查令的情形、持令人的权利和义务、调查令的存档份数、裁判文书不予上网公布的情形、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目标考核、责任规定等建言献策,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律师还通过自己的办案经历,畅谈了对浙江法院系统实施阳光司法的具体感受。
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会光
朱深远副院长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指出,此次省高院拜访省律协,旨在听取律师对浙江法院推进阳光司法的建议,征求律师对调查令、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的意见。律师的建议具体、精细、实用,省高院将结合这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相关的研究,争取让这些制度更加细化、更加全面。近年来,阳光司法作为浙江法院工作的重要抓手,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也是保障公民和当事人对司法活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需要。他希望律师与法官加强交流和沟通,探讨阳光司法新机制,共同推动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
省律协会长章靖忠
李会光副厅长指出,浙江法院在改革创新中一直走在前面,开明、务实的工作作风值得学习。律师对法院的工作比较了解,这次座谈会探讨了一些具体的问题,增进了双方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他希望律师和法官共同努力,推进阳光司法的全面贯彻,加快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章靖忠会长代表省律协对朱深远副院长一行莅临省律协指导交流工作表示感谢,希望双方进一步拓展良性互动平台,律师与法官发挥各自职能,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增强信心,共同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推进浙江法治建设。
座谈会进一步深化了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2009年3月,省高院院长齐奇带领省高院班子及相关人员专访了省律师协会,研讨建立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2010年4月,双方签订《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并下发至全省各地法院和各市律协。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省高院业务庭室与省律协的业务研讨交流,改善了律师的执业环境。此次座谈会进一步增进了彼此的相互了解,对维护司法公正、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省律协副会长李根美、沈田丰、郑金都,秘书长陈三联,常务理事胡祥甫、叶明、姜丛华、任旭荣,副秘书长俞柏盛、曹悦,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朱卫红,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晟杰等参加交流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