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五水共治,浙江律师在行动——省律协成立律师志愿团
日期:2014-03-25 阅读:2,307次
本报记者 陈岚 通讯员 姚志强
今年3月22日是第22个“世界水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省律师协会围绕我省“五水共治”大行动,开展了“五水共治,法治五水”主题研讨会。会上,“五水共治”律师志愿团正式成立,吹响了浙江律师服务“五水共治”的集结号。
省律协成立“五水共治”
律师志愿团
浙江因水而生,因水而名,因水而兴,因水而美。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水环境却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五水共治”,关系着每一个浙江百姓的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手段为“五水共治”提供总体设计,是治水的重要途径之一。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如何勇挑重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助推“五水共治”各项行动始终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事实上,在省律协的统一牵头下,浙江律师服务“五水共治”行动早已全面铺开。杭州、温州、嘉兴、舟山等多地律师志愿者,自发加入到当地“五水共治”主题宣传活动中,为治水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在宁波,律师在“法律服务夜市”活动中,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发放“五水共治”普法资料;在湖州,当地律师依托电视媒体,每周评述典型案例;在金华,当地律协发出倡议书,组织律师团,深入农村,针对涉水涉污工程开展“法律体检”行动……
在当天的研讨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俞世裕为省律协发起成立的“五水共治”律师志愿团授旗。
发挥专业优势 服务“五水共治”
“我们在全省各地看到的水污染现场触目惊心,余姚的水灾,杭州的自来水异味……以水为魂的浙江,政府在为水纠结。”省律协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主任、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陈臻为当天的活动作了主题演讲,她还和大家分享了“韩国清溪川”的治水案例。
韩国首尔的清溪川,随着城市的发展排污很厉害,整条河成了臭水河。因为实在不堪忍受,政府干脆把河填了,架了高架桥。后来政府考虑到长远的发展,决定重新挖开治理。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完成了这项浩大的工程,让这条在繁华都市区的臭水河,又重现鸟语花香。
“全民参与,法律介入,是这个案例的鲜明特点,这对‘五水共治,法治五水’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浙江的“五水共治”,律师应该做什么?作为这次成立的律师志愿团成员之一,陈臻说:“我们可以做的很多。律师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环境法规政策研究、政府决策、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等等工作。还有我们的律师老本行,为法律风险的管控,为合同环境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智慧碰撞 擦出治水火花
当天的活动中,来自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与律师代表、水利专家和环保企业代表展开主题对话,共同研讨法治元素如何在“五水共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从事立法工作20多年,在他看来,我国目前关于水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几点不太给力:体系不完整,管理手段比较单一,违法成本比较低。
“我们正着手对‘五水’方面的法规进行梳理,从目前形势出发进行完善。改变环境保护方面单一的管理模式,形成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企业作为主体,社会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此外,要形成严厉的法律制,对执法部门实行问责制度,增加污染企业的罚款幅度。”
提及“环保局长下河游泳”事件,省环保厅副厅长卢春中直言:不应该觉得委屈,而应该是一种动力。
“这些年,全省环保部门每年查处8000多件环境污染案件,处罚总额超过4亿元。但是我们觉得这样做还不够,所以和公安部门联合建立了公安、环保执法机制,和省检察院联合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另外,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每个人要从自己做起。”卢春中说,他到环保厅当副厅长5年,一直坚持走路上下班,赢得了全场的掌声。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ERE研究中心的周章贵博士曾在国际小水电中心工作,长期关注水安全问题。他说:“水的治理,涉及到跨区域联动。莱茵河治理的案例中,就有这样一个治理委员会,8个国家,12个部长,每年轮流当委员会主席,但是秘书长永远是荷兰人当,因为荷兰位于最下游,水质对他们的影响最大。这样的一种合作模式,很值得借鉴。”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