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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浙江微博律师团热议境外上市法律问题
日期:2014-09-25    阅读:1,637次
  见习记者 董资 边凌洁
  上周五,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美国证券史上规模最大的IPO就此诞生。
  不过,对于阿里巴巴境外上市,许多业内人士及律师表示,阿里巴巴可能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VIE模式法律风险,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反垄断法律风险和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等。
  昨天,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浙江微博律师团的律师。他们一致认为,阿里巴巴遇到前两个法律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大。

  VIE 模式或存法律风险

  阿里巴巴在美上市套用的是VIE模式。VIE模式在国内被称为“协议控制”,是指境外注册的上市实体与境内的业务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的上市实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的业务实体。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VIE模式通过一系列协议安排使得离岸公司控制内资公司,本身存在着违约风险。一旦违约,能否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还取决于中国的司法机构对于VIE模式的态度———是否认可这些协议的合法性,目前这方面还存在着不确定性。不可否认这一模式面临着政策、税收、外汇管制等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美国国会也因此向本国投资人发出了警告;而且阿里巴巴的招股书中,也特意对此问题进行了披露并指出了风险”。
  自从新浪公司最早引入VIE模式以来,已经有超过两百家互联网公司沿用此种模式。这位业内人士认为,VIE模式本身固有的风险不仅仅只针对阿里巴巴一家。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整个国内互联网企业走向境外市场过程中,都会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投资者只有对此问题有充分的认识,才会做出理性的选择。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建祥也表示,阿里巴巴采用VIE模式境外上市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最高法院曾经审结了一起民生银行股权纠纷案,判决认为,以协议的方式通过“委托投资”规避国家金融管理政策的行为构成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从而判定协议无效。此案也引起业界就法院今后对于VIE 协议合法性可能会如何认定问题的持续讨论。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明确的此类规定,但孔建祥认为,针对国内企业蜂拥投向境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国家不可能永远不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不排除中国政府部门会出台相关规定取缔VIE 模式的可能性。

  可能面临集体诉讼的风险

  “选择赴美上市,有点刀尖上跳舞的感觉。众所周知,美国是世界上知识产权保护最严苛的国家,阿里巴巴选择到美上市可能要面临很大的诉讼风险。”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红燕是这么认为的。
  中国在美上市企业陷入诉讼漩涡早已不是第一次。比如新东方因未及时披露信息、夸大业绩,七次被美国律所提起集体诉讼。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相比新东方,阿里巴巴尤其是淘宝网面临集体诉讼的风险非常大,因为淘宝网上存在大量假货,美国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更强,权益受损后起诉淘宝的可能性很大。阿里巴巴虽然在上市前也开展了打假行动,但是打假本身与其自身商业利益存在冲突,严厉打假必将影响业绩,所以,淘宝面临两难处境。短期内而言,打假的力度不会太大,因此来自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压力将会在很长时间内存在。”

  谨防大数据被不当利用

  “现如今,我国越来越多的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境外上市,境外投资者很可能会获得境内运营实体的控制权,一旦掌握控制权,境内运营实体的大数据很有可能会被泄露。”孔建祥律师曝出了又一个担忧。
  他认为,境内企业一旦完成境外上市,企业将面临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而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掌握许多关乎国民隐私及国家安全的大数据,如国内用户的基本信息、银行卡信息,企业的经济运行数据等。境外上市后,企业可能会遭到被收购兼并从而失去控制权,从而面临信息外泄并被不正当利用的风险,甚至可能遭到因违反有关信息披露、反垄断等引起的司法调查,这或许会使人民和国家面临巨大的经济、法律、安全等方面的风险。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也建议阿里巴巴防患于未然,不断加强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同时还要提前做好防风险预案。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