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下午,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协办的“浙江省个人破产制度实践与探索研讨会”在杭州召开,来自省内外的法官、高校学者、律师等共计100余人参会。
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董服明,省发改委财金处处长傅文军,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吴引引、副秘书长曹悦,省人大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主任科员陈季姜出席会议。会议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任一民主持。
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王雄飞作为《浙江法院个人债务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从基本理念和具体条文理解两个层面,对“工作指引”进行了专门解读。来自杭州、温州、台州、丽水四地的一线管理人代表分享了自己办理个人债务清理案件的实务经验。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付超博士作了题为《比较法的个人过度负债及个人破产制度:以法国为例》的专题分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助理徐萃文作为省高院课题组的主要成员,分享了《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报告》调研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感想。遂昌县人民法院院长陈裕琨作了题为《关于个人破产重整制度的探索与实践》的专题分享。
本次会议中,与会嘉宾通过指引解读、专题报告和自由发言,对“工作指引”出台的经过和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有了深刻认识,通过一线法官、管理人的视角,对当前省内个人债务清理的实践样态有了直观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