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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省律协破产管理人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3-11-22    阅读:6,870次

各位律师:

进一步提高我省破产管理人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规范破产管理人的执业行为,帮助我省律师破产管理人熟悉并掌握破产管理人工作,省律协拟举办一期破产管理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6日、7日  两天一

报到时间:12月5日下午14:30-18:30

二、培训地点

新省委党校  隆欣大厦教学楼 二楼217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号

电话:0571-89082688

三、培训对象

(一)第一批、第二批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每所限报一人

(二)律师个人破产管理人

四、培训内容

(一)《破产法及司法解释

    (二)破产管理人实务从法院、管理人及债权人不同的角度

(三)会计、资产评估与处置等相关知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律协组织好本市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参加培训,并由市律协统一报至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二)下载填妥报名回执(见附件1),于1130日前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回传至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三)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提供用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联系人:周晓钦 唐丹麒

联系电话:0571-87755601(含传真)

邮箱:zwh87755601@163.com

省律协培训部 

联系人:谢  峰 洪安新 李若珍

联系电话:0571-88859537

  

 

附件1:报名回执

附件2:培训议程

附件3:浙江省委党校新校区示意图

附件4:新党校内部交通图

                                 

                            浙江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来源: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