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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
日期:2015-09-02    阅读:2,705次

     8月27日上午,受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俞世裕的委托,省律协党委副书记、会长郑金都主持召开省律协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省律协党委副书记王兰青,省律协党委委员、副会长李旺荣、冯震远、赵永清、叶连友出席会议。省律协副会长黄廉熙、唐国华,秘书长陈三联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是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律师工作重要指示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一次具有全局性、开创性意义的会议,也是一次弘扬改革精神、推动律师工作的会议。会议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律师的亲切关怀,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改革完善律师制度,推进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孟建柱书记等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充分肯定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和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等事关律师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工作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对进一步做好律师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孟建柱书记等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律师的重大政治任务。一是深刻认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重大意义,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摆上重要位置。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班、辅导报告等,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律师事务所、每一名律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结合我省律师工作实际,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任职期间关于“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并强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时提出的 “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三是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措施。明确任务分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解决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四是要紧密围绕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着力推动构建律师和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做到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互相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积极推动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努力推进《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即将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意见的规定有效贯彻,进一步加强律师与公检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建设,深化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根据孟建柱书记提出的律师执业“四条基本要求”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行业惩戒,维护律师行业整体利益和声誉。

    省律协副秘书长曹悦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来源:省律协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