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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补填实习台账的通知
日期:2018-12-24    阅读:13,633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提高实习质量,自2017年起,省律协要求实习人员以实习周记的形式在浙江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以下简称“律师管理系统”)填写实习台账。实习人员在一年实习期内需完成五十篇实习周记,每周一篇,一个月之内可以补填四篇,超过一个月不能补填。

  但因律师管理系统存在漏洞,造成实习周记补填时限实际为六个月,部分实习人员因此产生误解,未按省律协规定时限填写实习周记。近日,省律协对律师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修复漏洞,将补填时限恢复至一个月,导致该部分实习人员无法补填前几个月的实习周记。为不影响该部分实习人员正常参加实习面试考核,省律协将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将补填实习周记时间临时延长至六个月。2019年2月1日起恢复至一个月的补填时限。

接到此通知后,请各市律协及时通知各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及时做好实习周记补填工作。

  联系人:洪安新、李若珍,电话:0571—88859537。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8年 12月24日

 

 

 



来源:培训部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