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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来省律协视察并开展交流座谈
日期:2009-12-08    阅读:3,325次

12 8 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光君陪同下,走访省律师协会,并与律师代表座谈交流。陈云龙指出,检察官和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这是省人民检察院领导首次集体视察省律师协会,体现了省人民检察院对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的认可和对律协工作的重视。

座谈会上,章靖忠会长代表省律师协会向陈云龙检察长一行的来访表示感谢,从律师队伍建设、业务规模、参政议政、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等方面介绍了我省律师工作,并就建立律协与检察院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双方工作水平提高,更好地维护律师执业权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律师代表就加强检察机关工作和执法作风、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律师代表的发言后,陈云龙充分肯定了我省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他指出,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设立律师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律师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贯彻实施新《律师法》,为律师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陈云龙指出,检察官和律师虽然在法庭上是控辩关系,但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开展业务交流,加强信息互通,在相互制约中加强合作;要经常听取检察官、律师对加强律师队伍和检察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完善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措施,努力营造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

赵光 君在座谈时表示,陈云龙检察长到省律协调研,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切实解决律师关注的问题,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很有帮助。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畅通检察官与律师之间正当的交流渠道,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职业者的良好形象。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吴强军,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检察学会秘书长乐绍光,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王兰青,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徐晓波,及律师代表陈有西、姜丛华、徐宗新、方志成等参加座谈。



来源:省律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