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长 :沈田丰
专职副会长 :陈三联
副会长 :崔海燕(女) 史建兵 邬辉林 王 健 冯 坚 张震宇 姜海斌 陆金才 刘 珂
秘书长:吴引引(女)
副秘书长:曹 悦 罗 庆(女) 于 梅(女)
顾 问 :唐国华 楼东平 王立新 项坚民
浙江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84年,是依法设立的、由浙江省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自2010年12月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本会每四年换届一次。 本会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自觉践行社...
为规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行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省律协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充分酝酿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于近日出台了《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省律协对律师会见制度的一次补充和完善。
《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条件。明确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携带的证明和文件,对非受托律师、实习律师能否陪同会见,翻译人员能否随同参加会见,律师首次会见程序以及制作会见笔录等情形进行了规定。
《规范》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做了七条禁止性规定:一是禁止将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移动通讯设备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通过手机免提通话、QQ、微信等通讯方式连接外界人员,泄露会见过程;二是禁止带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亲友或者未经批准的其他人员参与会见;三是禁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私自传递书信、钱财、食品、药品、烟酒、衣服、书籍等物品;四是禁止未与看守所人员办理好被会见人的移交手续,擅自离开看守所;五是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违禁品进入看守所;六是禁止擅自对看守所监管工作人员、看守所内部的建筑构造、安防、警用等设施装备、执法管理活动等进行拍照、录像;七是其他严重干扰或危害看守所正常管理秩序的行为。
《规范》还对会见过程中意外情形应对方法,以及律师违反规范后的处罚方式等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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