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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招募律师赴青海、西藏两省(区)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3-11-27    阅读:4,019次

 

关于转发《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组织招募律师

赴青海、西藏两省(区)无律师县

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各市律师协会,省直、义乌市律师协会:

近日,司法部律公司、全国律协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招募律师赴青海、西藏两省(区)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律发通〔2013〕56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省需组织招募4位律师赴青海、西藏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服务,律师的具体服务地点由全国律协统一协调安排。本次招募的4位志愿律师,全国律协将给予每位志愿律师每年3万元的补助,省、市律协也将给予相应的补助,省律协还将对积极参加本次志愿活动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予以表彰。

请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各律师协会根据通知的要求,做好志愿律师的组织招募工作,并将志愿律师的报名表于12月5日前报省律协。

联系人:省律协会员部  黄卫东  肖  坚

联系电话:0571-88859539

电子邮箱:zjslsxhhyb@163.com

 

 

 附件:1.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组织招募律师赴青海、西藏两省(区)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

               2. 赴青海、西藏无律师县开展法律服务志愿律师报名表

 

 

          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3年11月22日



来源:省律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