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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省律协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届理事会第八次(扩大)会议的通知
日期:2023-03-06    阅读:3,662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各位常务理事、理事:

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3月15日16日召开省律协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届理事会第八次(扩大)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一)常务理事会会议:3月15日(周三)下午15:00开始,报到时间为3月15日下午14:30前,会期半天;

(二)理事会会议:3月16日(周四)上午9:00开始,报到时间为3月15日晚上20:00前,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之江饭店,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电话:0571- 88066888。

三、常务理事会会议

(一)会议内容

1.审议省律协2022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省律协2022年度会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度会费收支预算编制情况报告;

3.审议《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

4.其他事项。

(二)参会人员

1.厅领导,厅律工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

2.省律协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顾问、秘书长、副秘书长;

3.省律协常务理事;

4.省律协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委员;

5.非省律协常务理事的市律协会长,监事会代表。

四、理事会会议

(一)会议内容

1.审议省律协2022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省律协2022年度会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度会费收支预算编制情况报告;

3.审议省律协道德与纪律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

5.其他事项;

6.厅领导讲话。

(二)参会人员

1.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参会人员;

2.省律协理事;

3.各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分管局长、律工处处长,各市律协秘书长。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不能参会者,请填写请假报告单;

(二)住宿标准为两人一间,驾驶员及随行人员住宿费自理;

(三)请各市律协协助做好参会人员报名工作,会议回执或请假报告单请于3月10日前报送省律协办公室(电子稿可至神州律师网www.zjbar.com下载)。

(四)联系人及方式:

姚志强   85121502,15088670892

马  亮   85121502,15869159951

李静娴   88855077,13515717263

    87755608

    slxbgs@zjbar.com

 

附件:1.会议回执

         2.省律协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请假报告单

         3.省律协十届理事会第八次(扩大)会议请假报告单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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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