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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召开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
日期:2011-01-17    阅读:2,575次

2011115日下午,省律协在杭召开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章靖忠主持,副会长沈田丰、党亦恒、李旺荣、陈雄武、冯震远,常务理事卢礼成、叶明、叶连友、朱南平、任旭荣、李萍、李光耀、邹峻、汪宁、陈臻、金疆、周显根、赵永清、胡祥甫、柳正晞、姜丛华、楼东平出席会议,省律协党委委员、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王兰青,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副秘书长俞柏盛、曹悦,各部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副会长李根美、郑金都,常务理事周光、唐国华、黄廉熙、童全康请假。

会议传达了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在省律协会长办公会议上的讲话精神。2010115日上午,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代表厅党委在省律协会长会议上作讲话,指出厅党委对本届理事会寄予厚望,希望本届理事会在上届良好的工作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希望各常务理事尽快转变角色、进入角色,站在省律协的高度、角度履行常务理事职责,思考行业发展、行业管理等问题,真正服务好全体会员,为广大会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并在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上有新的更大的起色。

会议讨论了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人员。经讨论,会议确定省律协设立十三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分别为:发展与规则委员会,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业务指导和职业培训委员会,纪律委员会,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文化建设与宣传委员会,会员事务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参政议政委员会,青年律师委员会,社会公益委员会,女律师委员会,对外交流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人员将于近期下发各市律协。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省律协换届后全面履职的第一年。经讨论,会议确定2011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省委确定的“十二五”规划,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中央两办(201030号文件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律协行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广大律师关心的、影响律师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缓解和解决,为浙江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为建立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会议提出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定位、进一步拓展和提高法律服务能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健全省律协行规体系建设、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大律师工作对外宣传和对外交流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等29项工作要点。

本次会议还讨论了对《关于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互动合作机制的意见》(草案)进行修改、对上届9位常务理事进行奖励等相关事宜,通报了省律协会长会议确定的会长、副会长职责分工情况。



来源:省律协研究室
责任编辑:雷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