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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1-09-06    阅读:3,977次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律发通〔2011〕23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以下称“双优评选活动”),共评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109家、全国优秀律师200名。分配给我省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名额5家,全国优秀律师名额9名。根据我省律师行业实际情况,各地申报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的名额分配如下:杭州3家、3名,宁波、省直各2家、2名,其余各市各1家、1名。曾获得司法部或全国律协授予的文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十佳律师、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此次“双优评选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省直)律协抓紧时间,根据《通知》提出的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评选要求、评选材料等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并于2011年9月15日前,以电子文档和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律协会员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律协将成立双优评选委员会,按照《通知》要求,对各地推荐名单进行考评,从中择优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报送全国律协。

联系人:黄卫东   肖坚

联系电话/传真:0571—88859539

E-mail:zjslsxhhyb@163.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38号华鸿大厦A座12楼

邮    编:310013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来源:省律协会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