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浙江省律师业务工作的指导,进一步细化律师专业领域的分工,更好地发挥专业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指导作用,根据省律协年度工作安排,新设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会”)。现对本委会的主要工作作出规划,争取更深入地研究和破解建设工程领域的疑难法律问题,对全省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域的律师进行培训和指导,与时俱进。本委会2016年工作规划如下:
第一,在三月底,召开本委会的成立大会并召开《关于审理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实务理论研讨会(该《解答》经过我们五年锲而不懈的努力终于出台,本委会将继续努力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类似文件),会议为期一天;
第二,在六月底,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合办召开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二) 》(征求意见稿)实务理论研讨会,为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出台该司法解释提供实务理论依据,这次会议是全国有影响力的一次会议,为本委会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专业委员会提供平台;
第三,在十月份,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联合开展全国性建设工程领域律师理论实务培训,力争提高我们浙江律师实务理论水平并且积极推动本委会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专业委员会;
最后,针对建筑企业“应收账款投融资”展开课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发债、资产证券化、银行贷款等,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向国家献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