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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研讨会暨省律协刑委会2009年第二次年会在杭胜利召开
日期:2009-12-21    阅读:3,030次

2009 12 20 ,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2009年第二次年会暨“律师与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研讨会在杭州花家山庄隆重举行。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省检察院部门负责人、省律师协会领导、刑辩讲师团成员及我委委员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指挥中心主任王正林、公诉一处副处长糜方强、嘉兴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朱兴祥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姜丛华主任作刑委会工作报告。姜主任总结了2009年下半年工作,提出了2010年工作计划。胡东迁、张友明、楼伯坤等副主任对刑委会秘书处起草的《关于建立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关于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两个草案作出了说明。委员们就两个草案及我省刑辩状况各抒己见,热烈讨论,对两个草案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省律协会长章靖忠在致辞中肯定了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年来刑事辩护所起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指出了目前刑事辩护难的客观现实,并对两个《草案》的修改提出要求。沈田丰副会长以北京律师李庄在为重庆打黑案辩护过程中涉嫌犯罪被逮捕一事为切入点,建议刑委会通过讲师团活动加强对全省各地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培训,同时阶段性地对全省律师辩护状况进行汇总,建议编写年度《刑事辩护白皮书》,以供相关领导、司法部门参考,逐步改善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推进法治建设。

吴强军副厅长认真听取了嘉宾、委员们的讨论发言,对省检察院各位嘉宾的与会表示感谢,指出建立“律师与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有利于律师履行职责,更好地实现其法律服务的功能,也有利于检察官依法公正办案,达到司法正义、和谐的目标,意大深远而重大。省律协刑委会在短短两周内,筹办了这次会议,起草了两个《草案》,邀请了省检察院的嘉宾与会,委员们积极到会并对此课题进行充分研讨,工作效率高,研讨效果好。吴厅长还指出,刑委会要对全省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进行培训,让绝大数律师知道如何办理刑事案件,如何避免刑事办案风险。刑辩难的解决,一方面是要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另一方面,要从律师本身做起,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

会议还举行了聘请“刑辩讲师团”讲师仪式,由姜丛华主任向曾从事三十二年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的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久成颁发“刑辩讲师团讲师”荣誉证书。



来源:省律协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