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型升级、组织架构调整背景下的劳动关系处理”线上交流会成功举办
日期:2024-05-28 阅读:682次
2024年5月25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浙江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的“企业转型升级、组织架构调整背景下的劳动关系处理”线上交流会成功举行。省律协副会长姜海斌出席会议并作发言。省律协劳保委委员及浙粤两地律师共计400余人线上参会。
省律协劳保委主任黄新发表示,希望通过本次交流会,提炼出若干可指导未来相关实务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浙江律师在劳保法律业务领域不断精进,为客户提供更精准完善的服务,共创辉煌。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崔景诚、省律协劳保委副主任陈金林、广东省律协劳保委副主任宋喜霞、省律协劳保委副主任王旭东、广东省律协劳保委委员杨满玉、省律协劳保委副主任苗静分别作了题为《劳动关系处理的裁审规则》《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区别不明确的现状和应对程序》《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组织架构调整背景下的劳动关系处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司法界定(浙江省)》《以工会的视角,看转型升级、组织架构调整背景下劳动关系处理》《员工优化实务心得》的主题讲座。
圆桌会议环节,衢州市律协劳保委副主任邱建华律师、省律协劳保委委员朱挺律师、广东省律协劳保委委员练汉忠律师和高新会律师围绕企业转型升级、组织架构调整背景下的劳动关系处理进行了热烈讨论。
姜海斌在总结发言中高度评价了本次交流会。他强调,企业转型升级和组织架构调整是当前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此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的处理,从而确保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希望今后可进一步加强劳保法律领域的业务研究,并加深两地合作交流。
来源: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