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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赴受援地服务
日期:2012-07-17    阅读:3,742次

  

   2012715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1年总结表彰暨2012年派遣工作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顾秀莲,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司法部原常务副部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张秀夫,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周长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和副理事长姜兴长、胡克惠、刘长琨、秦怀保等出席会议。

    司法部有关司局和单位的负责人,各派出律师志愿者的省(区、市)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负责同志,受援地法律援助管理机构负责同志以及律师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共300多人参加了会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姜兴长主持会议。

    我省入选201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吴永能等六位律师,在省司法厅律管处和省律协有关人员的带领下参加了会议。

岳宣义理事长回顾了三年来“1+1”行动取得的“上边肯定、下边欢迎”的良好局面,提出不断提升“1+1”行动的品质和品牌效应,部署了2012年的工作。赵大程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了“1+1”行动的现实意义,肯定了“1+1”行动取得的显著成绩。对“1+1”志愿者表示敬意,并提出希望。

顾秀莲主任在会议结束时作讲话,对“1+1”志愿者提出殷切期望,要求以志愿律师郭二玲为榜样,用实际行动继续书写志愿精神。

    大会还表彰了201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省祝云昌、黄侃律师被评为优秀律师志愿者。黄侃律师一年来谢绝了所有媒体的报道,默默地、专心地用实际行动无私奉献,带病书写志愿精神,书写法援之歌,直到今年75日,他的感人事迹才被发现。岳宣义理事长在总结讲话中说道:“在湖南省临武县服务的‘1+1’志愿律师黄侃,帮助当地102户老百姓解决了上访六年未果的难题和心结,并克服重重困难,顶着压力,打赢了官司。今年75日,老百姓从湖南乡下千里迢迢来到北京,给司法部送锦旗和感谢信。锦旗上写着‘德高才硕,法律卫士’,‘匡扶人间正义’。76日,临武县委、县政府致信司法部,请求把黄侃留下继续服务一年。”黄侃律师为浙江律师赢得了高度赞誉和高度信任。

    今年我省入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共6名,多数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中祝云昌律师是第三次成为一名光荣的法律援助志愿者,还有一名女律师汪红妖。杭州、省直、金华等地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已分别举行隆重的欢送会,《金华日报》还对此事作了报道。716日,他们已和来自受援地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起离开北京,奔赴各自的服务地。在未来的一年里,他们将代表浙江律师深入最缺少律师的地区,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利益诉求,运用法律服务的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用实际行动诠释志愿者精神。

    6名志愿者名单表如下:

派出市

姓名

年龄

律师事务所

被派遣服务地

备注

金华

吴永能

46

浙江六和(义乌)律师事务所

重庆黔江区

担任重庆市志愿者团长

金华

卢凤龙

50

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

甘肃和政县

担任甘肃省志愿者团长

杭州

包安民

43

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

甘肃瓜州县

绍兴

祝云昌

44

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

甘肃文县

杭州

汪红妖(女)

36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青海海北州

担任青海省志愿者团长

省直

冯淼

35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四川中江县



来源:省律协会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