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四届控辩大赛个人赛成功举行
日期:2021-11-01 阅读:6,792次
10月29日,由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协联合举办的省第四届控辩大赛个人赛拉开帷幕。比赛旨在锻炼实战能力,进一步提升检察官、律师的综合素质,构筑更为和谐融洽、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助力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治浙江建设。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检委会专职委员孙颖、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国华、秘书长吴引引、副秘书长曹悦莅临现场观摩。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省律师协会专职副会长陈三联、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吴国宝、省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包义彪、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王克特、浙江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揭萍、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邹健组成现场评委团。
来自全省各地的检察官、律师各15名代表分为15组进行1V1论辩!检察官担任控方,律师担任辩方,每场论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篇陈词(控辩方各3分钟),第二阶段:自由辩论(控辩方各4分钟),第三阶段:总结陈词(控辩方各3分钟)。
辩题一
乔大和妻子小兰住在某高档别墅区,因乔大热心公益,其弟弟乔二又是派出所民警,被选为业委会主任。
一日傍晚,乔大携妻子小兰在小区散步时,发现小区业主叶某占用200多平米的公共绿地扩建院落,私建假山、亭台等。乔大遂上前制止,引来一群业主围观和评论,叶某只好当场表示暂停建设。此后,叶某却继续偷偷建设,乔大多次上门理论,并打电话向城管举报。城管局上门明确这是违章建筑,要求叶某予以拆除,但叶某还是继续建设。
半年后,叶某斥资数百万元在公共绿地上扩建的院落建成,而一来二去,小兰竟与叶某渐生情愫。乔大得知后想到自己为了小区环境劳心劳神,不但没效果,居然还赔上老婆,心生愤懑。乔大再次拨打城管局电话,被告知拆除手续复杂,且利益纠葛大,需要慎重,心想短期拆除无望,就召集业委会成员讨论。多名业委会成员表示,叶某侵占大家公共绿地,违章建筑就应当拆除。乔大看到大家七嘴八舌都建议拆除,就表态其作为业委会主任,有责任带头。后乔大带领业委会成员雇佣铲车,拆除了叶某在公共绿地上的违建。经鉴定,仅叶某建设时的各种建筑材料就价值50余万元。
控方:乔大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辩方:乔大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一组:
控方:邹 洁 南浔区人民检察院
辩方:倪洛伟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第二组:
控方:严俊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辩方:杨彬彬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第三组:
控方:沈昊峰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辩方:何 协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辩题二
张三系某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其代表公司负责和朱某经营的某私营公司开展长期业务合作。朱某为了感谢张三在业务上提供的帮助,为双方贸易继续顺利开展,先后以代偿信用卡、送消费卡等形式送给张三财物80余万元。
2018年,该国有企业董事长李四的情人冬梅因经营房地产资金周转困难,冬梅遂求李四帮忙。李四转而要求副总经理张三帮助冬梅筹措资金。为讨好李四,张三以个人名义从某客户单位处借款共计300万元,然后出借给冬梅。
同年7月,该300万元借款到期,出借单位再三催款,冬梅依然无力归还,张三只好找到朱某表示“有笔借款到期,暂时帮忙周转下”。朱某根据张三的要求,将共计300万元自有资金打给该出借单位。张三并未出具借条给朱某,也未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截止2020年8月案发前,张三多次催冬梅还款,冬梅一直无力归还上述300万元借款,张三也就未将该款归还给朱某。经查,张三及其家庭有归还上述款项的经济能力。
对于张三收受朱某80万元财物构成受贿罪无争议,请评价300万元的性质。
控方:张三构成受贿罪
辩方:张三不构成犯罪
第一组:
控方:陶姗姗 衢江区人民检察院
辩方:孙晓林 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
第二组:
控方:陆清枫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辩方:王 珂 浙江泽大(新昌)所
辩题三
梁山伯自农村考入西京大学后,与本地的祝英台情投意合,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但均未告知双方家长。大学毕业后,两人都在西京市工作,梁山伯觉得时机成熟,就正式上门求婚。祝英台的母亲得知梁山伯家境贫寒、无车无房后,勒令祝英台停止与梁山伯交往。祝英台表面上答应了母亲,但私下依然与梁山伯交往。某日傍晚,两人相约在蝴蝶河的河堤见面,正在畅谈人生未来之际,恰巧祝母散步路过此处。祝英台的母亲见到两人还在约会,勃然大怒,拉起祝英台的手就让她回家。梁山伯上前阻拦解释,两人在互相拉扯中不慎自河堤的高处落水。河水湍急,两人均不识水性,大喊救命,并同时伸手求救。祝英台见周围空无一人,就迅速跑到路边找到一根竹竿。回到岸边后,祝英台发现男友和母亲在两个位置同时伸手喊救命,自己只能救助一人,就把竹竿递给了梁山伯。在费力将梁山伯拉到岸边后,两人准备再救祝母时,发现其已经被水冲走遇难。
控方:祝英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辩方:祝英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一组:
控方:施婷芝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辩方:林时博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第二组:
控方:杨智超 湖州市院
辩方:杨先筱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辩题四
李某系无业人员,此前曾从事过航空服务类工作。2018至2019年期间,李某在网上挑选了延误率较高的航班,查询该航班的航程中有没有极端天气。之后李某会选取延误率高的航班,从亲朋好友处借来20多个身份证号以及护照号,以不同身份购票并大量投保。期间,李某密切关注航班信息,当了解到航班可能不会延误,就在飞机起飞前退票,尽量减少损失。一旦航班出现延误,李某便开始着手向保险公司索赔。李某每次购买机票都要用四、五个身份,每一个身份最多购买30到40份延误险,购买一份保险的保费约40元。保险公司因飞机延误而赔付的金额在400元到2000元不等。如果延误时间长,赔付的费用可以到7000元至8000多元。从2018年至案发,李某多次索赔,共获得理赔金40余万元,获利20余万元。
经查,航延险合同约定,如被保险人未登机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在理赔实际操作中并不对被保险人是否实际登机进行审查。
控方:李某构成保险诈骗罪
辩方:李某不构成犯罪
第一组:
控方:周 芬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辩方:郑 雯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第二组:
控方:从鑫莎 西湖区院
辩方:陆雨辰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
第三组:
控方:南俏俏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辩方:钱卓颖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辩题五
2021年9月13日下午,陈一与宋某因借款纠纷发生争执。宋某朋友老赵听说后打电话质问陈一,两人在电话中相互对骂,老赵约陈一出来“单挑”,陈一表示宋某不在和老赵谈不着,老赵说“你牛,你在家等着。”陈一回答“好,我还怕你,谁不来谁是孙子”。当时陈一妻子王艳及2岁女儿均在家,陈一遂准备了一把砍刀放在家中。
当天20时许,老赵纠集李木、申某持军刺、铁管等来到陈一家楼门外,陈一示意其妻子王艳打开单元门和家门,老赵先进入客厅后持军刺直接向陈一冲去,王艳看事不好立即带女儿逃回卧室。李木持铁管向陈一靠拢,申某空手站在门口叫骂。陈一见状二话不说,拿起砍刀与老赵对打。期间,陈一持砍刀砍击老赵、李木头颈部,老赵持军刺捅陈一胸部,李木持铁管击打陈一后背。厮打过程中三人均受伤,其中老赵因颈动脉被砍破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木头部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陈一胸部、背部所受损伤属轻伤一级。
控方:陈一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辩方:陈一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第一组:
控方:季子群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辩方:仇硕苑 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
第二组:
控方:陈 素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辩方:徐 涛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第三组:
控方:吕敏翔 金东区院
辩方:费嘉仪 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
辩题六
农村老汉李大有在家门口抽旱烟的时候总是看到有人到邻居家收购瓷碗、花瓶等,而且他观察到看上去越旧的花瓶越值钱,有些旧花瓶每只能卖5万元。李大有觉着买卖瓷器花瓶能挣钱,其遂委托朋友到江西景德镇花了1000元购买了4只花瓶回来。为了看起来和邻居家的旧花瓶更为相似,李大有把花瓶埋在地里,三个月后挖出一对儿摆在家里。有一天,收花瓶的人又来村里,李大有称其家里有花瓶,收花瓶的人看到李大有家的花瓶比较老旧,问“这对花瓶是老东西吧?”,李大有笑着说“也不算太老”。收花瓶的人提出以3万元每只的价格收购李大有的一对儿花瓶。李对收花瓶的人说:“你仔细看,买了你可不能退货。”收花瓶的人称:“我做这一行30年,看过的花瓶比你看过的人还多,从未看走眼,你别反悔就行”,双方以6万元成交。两个月后,收花瓶的人委托机构检测后发现花瓶是新的,遂报案。
控方:李大有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辩方:李大有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一组:
控方:刘彦修 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辩方:金夏逸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第二组:
控方:叶惠琴 柯城区人民检察院
辩方:邹正源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浙江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揭萍、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邹健对本次比赛进行了精彩点评。
经过一天紧张刺激的角逐,最终评出现场表现前五的检察官、律师辩手(有并列分,非最终排名):
律师辩手
郑 雯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何 协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杨先筱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费嘉仪 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
王 珂 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
检察官辩手
从鑫莎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严俊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南俏俏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施婷芝 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陈 素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本届控辩大赛个人赛圆满落幕。团体赛将于11月份在省电视台隆重开赛!敬请期待!
来源: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责任编辑:梅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