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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和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9-08-18    阅读:3,094次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和浙江省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为纪念歌颂新中国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宣传我省律师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积极展示我省律师队伍的精神风貌,经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省律师协会七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在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纪念大会期间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文艺汇演”。希望各市(省直)律师协会积极做好文艺节目的征集、备选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要求:

1.节目形式不限,可包括歌舞、小品、相声、器乐等多种文艺形式;

2.节目内容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鼓励创作贴近律师生活、展现律师职业特点、反映律师事业发展成就、体现浙江特色的节目;

3.主要演出人员应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4.每个节目演出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个别节目确实精彩的,在演出时间上可以适当延长)。

二、其他事项:

1.请各市(省直)律师协会各征集二至三个备选节目,于 2009920之前制作节目视频报送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参加遴选(原创的歌曲类或诗朗诵节目可将歌词或朗诵词先行报送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报送时要注明节目的形式、名称、时长、演员姓名、所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3.请各市(省直)律师协会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征集和排练工作,选送高质量的节目参加本次纪念活动。

联系人:于梅  陈炳良

联系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38号华鸿大厦A12

邮政编码:310013

联系电话:88853995 87755609 

传真:0571-87755608 

邮箱:zjslsxh@vip.163.com

 

附件: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文艺汇演节目上报表

 

 

                   〇〇九年八月十八



来源:省律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