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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要求加强律师选聘管理
日期:2012-09-26    阅读:2,803次

  据国家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商务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第6次办公室主任会议,贯彻部务会和陈德铭同志批示精神,研究加强律师选聘、律师费管理工作。高虎城同志出席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律师选聘和费用支出审批审核,针对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会上,财务司、条法司、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分别作了汇报。从2003年至2012年,国家财政资金安排商务部律师聘用费呈逐年递增趋势。2004年和2006年,商务部制定了聘用律师和律师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又进行了修订完善,两办法对律师选聘、预算编报、收费标准、支出审核等作出规定。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贸易摩擦案件的保密性、时限性、专业性要求,导致律师选聘难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操作。

  高虎城同志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所做工作,同时指出,随着我国对外贸易深入发展,贸易摩擦逐渐增多,商务部律师费支出不断扩大,超千万的大项目越来越多,廉政风险也日益增大。因此,业务司局内部的工作程序还要进一步完善,律师选聘,要落实《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要求,当工作实践与法律法规发生矛盾时,要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多与财政部、国家保密局等部门沟通,争取理解支持,研究制定既符合国家政策,又适应实际需求的管理办法;收费标准,首先要参考国际国内一般规则,通过“回头看”,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客观、公正的律师工作量考核指标;费用支出审核,要规范审批程序,把好每一道关口。

  王和民同志强调,律师选聘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透明度,通过公开招标建立律师库,律师选聘委员会可吸纳部外专家参加。要在司局内部定规矩,把好律师选聘和费用支付审核关,承办处室和分管司领导在与律师打交道时,要注意廉洁自律。 

   会议要求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分工查找律师选聘和律师费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点,自查和整改情况向部党风廉政建设领 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通报。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