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聚焦律师“全程”辩护
日期:2012-04-05 阅读:2,406次
日前,上海举行首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审议通过后的高端法律讲坛。此次讲坛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和《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主办,上海法宝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承办,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全国人大法工委黄永亲临上海,现场为500名沪上法律界专业人士权威解读《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整场讲坛,业界人士最为关心的就是 律师自侦查阶段就可作为“辩护人”介入。据了解, 此次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把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正式确立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的地位。陈瑞华教授解读说,这意味着,自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第一次讯问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可以请律师为其进行辩护了。
来源:中国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