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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1-06-10    阅读:4,563次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

《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已经省律协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省直律师协会继续负责组织实施省直律师事务所、省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并报杭州市司法局备案审查。

今后,省律协不再每年下文部署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市(省直)律协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作出安排。《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等表格可从“神州律师网”下载。

请你们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律师事务所。

执行过程中的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律协。

   

《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相关附件



来源:省律协会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