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涉外律师走出国门培植全球思维 崔海燕谈“西天取经”感受
日期:2014-12-25 阅读:2,027次
本报记者 董资
最近,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崔海燕刚从西班牙马德里回来。回想起11月2日,能与全国46名律师一同赶赴马德里培训,她觉得幸运万分。她参加的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的为期6周的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境外培训项目。
马德里之行让她收获颇丰,不但开拓了她的国际视野,也让她更加明白中国涉外律师对企业的重要性。
“模拟法庭”凸显团队合作
此次培训,崔海燕来到了欧洲一所规模较大的律所———西班牙GARRIGUES律所。在最后2周的实习期间,作为学员代表,她参加了在西班牙商事仲裁院举行的模拟法庭。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她深刻感受到了法律服务过程中律师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GARRIGUES律所的律师们,在处理案件或项目时,都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团队作战。”崔海燕说,国内涉外律师在处理重大或复杂的涉外事务时,光靠一个人的智慧、精力是不够的,应该加强团队合作。
模拟法庭主要审理的是一起买卖合同。在一场酒会中,买方向卖方签订了1万只玩具,但在卖方通知买方玩具已生产完毕,并将签好的合同传给对方,要求付款时,买方却通过律师发函给卖方,称当时买方代表是在过度饮酒及在卖方的不当影响下签订的合同,故该合同应属无效。
崔海燕在模拟法庭中担任的是原告代理律师的角色。她与团队成员先是讨论如何立论,然后再逐一分析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大家形成共识后,由崔海燕与其合作队友分别准备立论的相关内容,并由其他成员寻找类似案例作为论据,通过大家的精诚合作与精心准备,她与合作队友对仲裁员的发问作出了很好地应答,得到了仲裁员及观摩律师的好评。
建立“全球思维”和“国际网络”
“在这次培训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一点,作为一名优秀的涉外律师,必须具有‘全球思维’。”曾到过英国、美国培训,此次再到欧洲培训,更加扩大了崔海燕的全球视野。
崔海燕所理解的“全球思维”,是指在办理涉外案件或项目时,由于国家、地区间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不同,涉外律师应当首先了解当事人的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究竟属于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其次需要了解适用的法律是否包括国际公约、双边投资协定等等。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当事人和律师的思维方式有很大的不同,涉外律师如果具有全球思维,就可以游刃有余地与来自不同法系的当事人交流,有利于交易的达成。
在培训的前3周,GARRIGUES律所各领域专业的合伙人还特地为学员们讲授了大陆法系等课程,并带大家参观了欧盟三大机构(欧盟议会、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这让我们这些中国涉外律师进一步加深了对欧盟机构和法律体系的认识和了解,对我们指导中国企业到欧洲投资或与欧洲公司交易是非常有益的。”崔海燕说。
涉外律师不仅要有“全球思维”,还必须积极拓展与国际律所的关系,加大与国际各大律所的交流,为自己建立起一张“大网络”。除了GARRIGUES律所,崔海燕还利用这次培训机会,与不少欧洲及世界上知名的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联系,为今后向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搭建了更为丰富的国际网络。
涉外律师的前景广阔
在崔海燕看来,目前,浙江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除了传统出口业务引发的贸易纠纷带来的法律需求外,不少企业更是在国外建立子公司或是并购资产等,对涉外律师的需求量也很大。
“但不少浙江企业在遇到‘麻烦’或者走出去投资时,很少知道有涉外律师的存在,也不善于发挥涉外律师的作用。”崔海燕说,正是因为这些企业不了解法律规定和程序,常常自己妥协或干脆选择“吃亏”作为应对方式,从而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崔海燕多年来培养了一支由14名专职律师和助理组成的涉外团队,并且专门创建了“浙江境外投资法律服务中心”网站及同名的微信公众号,希望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她建议,浙江企业如果涉及国际业务,可以聘请涉外律师团队作为公司涉外事务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得到专业、有力的法律支持。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