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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门都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公告
日期:2024-12-17    阅读:825次

       浙江门都律师事务所拟申请变更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曾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由壹拾万元增资至叁拾万元。在此声明,原“浙江门都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该所所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由变更后的浙江门都律师事务所享有和承担。

       特此公告。


浙江门都律师事务所
2024年12月17日


来源:浙江门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