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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1988年大事记
日期:2016-03-16    阅读:16,094次

5月12日至14日,浙江省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在杭州召开,正式及列席代表共137人参会。省委常委、省政法领导小组组长袁芳烈出席并讲话。省司法厅代厅长刘乃雄致开幕词。会议审议通过省律协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稿,选举产生由29名理事组成的省律协第二届理事会,选举刘乃雄为会长,张燕征、姚庆成、秦国光为副会长,聘任俞雨龙兼任秘书长,章德龙、沈林山、许美娟为副秘书长。

7月,省律协成立刑事辩护、经济法律业务咨询委员会。

9月16日至21日,省律协与省经济法研究会、省企业家俱乐部在杭州联合举办第二次涉外经济法律问题研讨会及华东地区第五次律师实务经验交流会,160余人参会。

12月,浙江律师代表团一行13人到广州、深圳、珠海进行为期18天的考察。

全国律协为50年代从事律师工作、律师制度恢复后重返律师岗位的老律师颁发荣誉证书,我省丁正、王惟清、井敏华、卢英造、纪硕岚、祝锡佳、许国强、李大成、李春发、陈孔初、陈士贤、毕志伟、应原、范无求、杨金奎、张燕征、郑家騋、姚庆成、柯德寿、徐玲娣、陶良作、秦国光、徐俊才、崔钟、曹星、章甦、滕彭履等27人受到表彰。

省律协举办律师涉外法律业务培训班。

省律协与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外向型经济法律知识系列讲座。

省律协派员参加在深圳召开的非诉讼经验交流会,在烟台召开的为沿海开发提供法律服务研讨会,在曲阜召开的民事代理研讨会,以及在北京召开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