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背景】
《侵权责任法》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审议正式通过,并于
【培训日期】2010年5月15-16日
【培训地点】杭州市文一路80号省委党校文欣大厦二楼报告厅
【培训对象】
1、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律师助理;
2、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相关领导及民事审判庭法官、检察官;
3、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
4、各大专院校从事民商法教学及科研的老师及相关人员:
【课程大纲】
(一)《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原则、背景及争议的焦点
(二)《侵权责任法》对我国民法典及民法体系构建的影响
(三)《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条款规定
(四)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责任方式
(五)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及司法适用
(六)特殊侵权行为主体与责任
(七)侵权行为类型及案例解析
(八)侵权赔偿的争议及难点解析
【讲师介绍】
陈现杰
中国社科院法学博士 最高法院民一庭侵权合议庭原审判长,民二庭高级法官,最高院侵权法小组成员,多次参加全国人大侵权责任法起草的研究。是最高院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执笔人和合同法司法解释起早小组成员。
授课内容:侵权法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和发展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央“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北京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校教授。历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
【培训费用】
培训费68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须知】
1、报名电话:0571-88271350 13957193133
2、联系人:
3、神州律师网下载报名表格 http://www_php168_com
4、详细资料请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律师培训中心:http://www.zjboqin.cn
5、律师报名参加学习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习。
【报名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