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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4-14    阅读:4,521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律师实务研究能力,分享全省律师专业成果,表彰律师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促进浙江法治建设,浙江省律师协会将举办“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参评案件为全省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各类法律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和非诉讼案件,案件不受专业类别限制。

二、案例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于2016年5月15日前,将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案例整理后,统一报至省律协。

三、评选条件

(一)案例在全省或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二)案例对法治浙江建设有促进作用;

(三)案件代理、辩护意见观点明确,适用法律准确或项目设计、组织有独到之处,效果显著;

(四)案例有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件办理具有借鉴意义;

(五)按照规范格式提交案件申报材料(具体格式模版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各市律协、义乌市律协需对案例进行严格把关,根据要求报送至省律协;

(二)省律协将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最后的评审工作;

(三)本次评选分案例申报、初评、专家评审三个阶段进行。省律协将对优秀典型案例汇编出版。

五、评选要求

(一)填写申报表,律师事务所按照要求向各市律协、义乌市律协报送参评案例,各市律协、义乌市律协根据要求按时向省律协报送案例。律师本人不得单独向省律协提交案例。

(二)内容要求

案例由案件名称、案件类型、办理方式、承办人、案情简介、案件点评等六部分组成。

1.案件名称:根据案件涉及的事实进行提炼,如“纯净水不纯 律师助百名消费者维权”。

2.案件类型分为刑事、民事、行政、非诉讼案件。

3.办理方式分为仲裁、诉讼、项目等。

4.承办人包括“承办单位+案件办理人”,如: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律师。

5.案情简介包括案件基本情况、受理审查承办过程、办理结果等,要求文字表述简洁规范,引用法条准确;文中人名用“姓+某”(或化名)代替,涉案单位名称用“某+公司”(或化名)代替。

6.案件点评要注重专业性,应结合案情。诉讼案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证据运用等展开,非诉讼案件应当依据案件事实和办案过程等展开。

(三)格式要求

1.正标题字体:小二黑体加粗居中

2.副标题字体:四号黑体

3.正文字体:小四宋体

4.全文1.5倍行距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晓钦  宋婷婷

联系电话:0571-87755601(兼传真)

邮    箱:zwh87755601@163.com

附件:1.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案例评选申报表(律师事务所填写版本)

      2.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案例编写格式

      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案例评选申报表(律师协会填写版本)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6年4月11日 




来源: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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