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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造条件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日期:2012-08-27    阅读:2,480次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司法局近日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座谈会,主动听取部分律师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新刑诉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在审查起诉工作中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在贯彻实施新刑诉法中要进一步严格依法开展检察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正确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尊重和充分保障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为辩护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司法机关、社会各界以及辩护律师的沟通协调与配合,通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