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律师协会
处分决定书
浙律惩字〔2021〕第2号
被处分人:边献勇,男,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6201310989413。
2020年10月14日,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认定:边献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该判决现已生效。2021年1月19日,浙江省司法厅以浙司罚决字〔202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边献勇的律师执业证书。
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本会决定如下:
给予边献勇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