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劳动报酬、婚姻、继承、工伤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等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案件最高收费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理赔高手”代人理赔谋财引起广东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师行业协会的关注。广东省司法厅表示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同时已下发通知,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此类案件进行排查。广东保监局称,部分涉及人伤的保险理赔案件中,存在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代理人主导案件索赔的情况。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称,执业律师涉足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小。
广东省司法厅———调查涉事个案依法严肃处理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陈建处长周一在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指出,羊城晚报的报道在行业内引起很大反响。
陈建透露, 广东省司法厅已经责成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组成专门调查组调查报道中的个案。11 月5日上午, 调查组前往相关法院和保险公估公司了解情况。
截至发稿时止,没有查找到报道涉及的相关律师和案子。
陈建说,目前全省执业律师人数2.3 万余名,律师事务所聘请的行政辅助人员不到1 万人,全省律师执业机构从业人员共计3 万人左右。保险委托索赔只是律师业务中极小一部分,或连百分之一都不到,参与办理此类业务的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数量很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有2 万名;其中涉嫌违法违纪的人员更是极少数。陈建说,总体来看,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违法违纪的只是极少数人。对律师违纪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据了解,针对报道中反映的问题,广东省司法厅已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市司法局加强律师执业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此类案件进行排查, 对查出的违规律师,按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广东省律师协会尽快出台律师办理此类案件的执业行为指引,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同时向公众提供指引,提醒当事人甄别律师身份,避免非律师人员冒充执业律师代理的情况。
陈建说,律师“风险代理”应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出台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收费。按照该办法,劳动报酬、婚姻、继承、工伤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 救济金等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对于允许的风险代理案件,最高收费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广东保监局———部分赔案代理人无执业资格
广东保监局周一回复羊城晚报采访时称,尚未收到相关投诉,但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部分涉及人伤的保险理赔案件中,存在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代理人主导案件索赔的情况。”
广东保监局透露,在这类案件中,一些无法律执业资格的代理人提前支付事故伤者一笔“救济款”,然后鼓动伤者不经正常理赔、协商途径,直接到法院起诉。他们通过代理诉讼获取高额赔偿,牟取判决赔偿与“救济款”间的差价,“一些专业的欺诈团伙甚至向伤者一次性买断案件,伪造证明并诉讼导致保险赔款远超实际”。
广东保监局分析,由于人伤案件理赔周期长,被保险人缺乏专业的医疗、法律知识,容易轻信不法代理人,为不法代理人从中牟利提供了可乘之机。对于事故伤者而言,不法代理人的介入,既耽误了保险案件的正常处理,又使得他们得不到应有的合理赔偿和给付,严重损害了其自身利益。
广 东保监局提醒,发生保险理赔纠纷的时候,消费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以选择,例如拨打12378 保险消费者维权热线、与保险公司协商和解、向行业纠纷调处机构申请调解、选择金融仲裁等。
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代理主体实施诉讼。
广东省律师协会———执业律师涉足的可能性甚微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周一接受羊城晚报专访时称,执业律师涉足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小,他强调,律师行业形象不应因此受损。
“我们欢迎媒体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律师行业进行监督。”欧永良表示,目前为止,广东省律师协会还没有接到这类具体案件的投诉,如通过调查发现确实有律师在代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律师协会将严格依照行业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是非律师从业人员的代理行为,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规范和查处。
欧永良说:“ 广东省全省执业律师约2.3 万余人,其中绝大多数律师从事民事、刑事、金融、证券、房地产、公司、知识产权、劳动、行政等法律服务业务,2 万多名律师中提供保险法律服务的, 只是占全省律师人数中的极少数,并且律师不是保险业的参加人,律师在保险业务中是受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保险人或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保险法律的正确实施。”欧永良认为,从律师业务比重结构看,广东2 万多执业律师涉足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
早前报道:
一名打工仔看到报道后给记者打电话诉说遭遇
差点上了律师的当 幸得东莞律协介入
看了羊城晚报的报道后, 远在沈阳打工的四川人王毅昨天向羊城晚报记者还原了他在东莞的类似遭遇。
律师助理到医院求“买断”
王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当时他在东莞厚街打工。去年4 月, 他开摩托车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右侧锁骨粉碎性骨折、颅骨受伤。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了认定: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王毅负次要责任。
王毅说,住院期间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业务员找到他,“业务员和我套近乎。说出院的时候,可以帮我打官司。”王毅介绍,这些业务员专做交通事故,也叫律师助理,一个律师下面有好几个业务员。
业务员专门跑医院,负责和伤者套近乎。王毅同病房的几位病人也和他一样被“套近乎”。
出院后,王毅有点心动,找到这位业务员,业务员于是将王毅直接带到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看了我的材料,说案子理赔下来最多不超过11 万元,当时就叫我卖给他”。几番讨价还价后,双方最终以7 万元成交。据王毅回忆,当时律师称,赔下来多出的部分算作律师费,赔款少于7 万元的话也不用王补钱。
王毅告诉记者,尽管7 万元和11 万元有4 万元的差价, 但自己当时住院时已经借了一大笔钱,因为急于还钱,于是最终和该律师签了合同,并去公证处公证了授权委托书。王毅同时用自己的名字开了银行账户,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给律师。
律师事务所里十分热闹
没想到,几个月后,肇事司机的一通电话惊醒王毅。从肇事司机处,王毅得知这单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赔款超过20 万元。王毅感到上当受骗,于是拿着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法院的判决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收据,以及他亲笔写的长达9 页纸的材料、刻成光盘的通话录音,向东莞律师协会投诉。在律师协会的介入下,王毅昨天告诉记者,这个赔案他最终拿到了24.8 万元的赔款。
对这个结果,王毅坦言“很满意”。但他说,应该还有很多人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但到现在还不知道真相。王毅分析, 业务员针对的主要是外地人,特别是一些外来打工者。据他回忆,住院时自己病房里有三个病友,其中一个来自贵州,业务员也向他们套近乎,“他们最后可能也签了合同”。王毅还告诉记者,在律师事务所“谈合同”的那天,“现场看到有的人在同律师签合同,有的人准备去办公证,有的人准备去开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