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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七千次法律援助 为民挽回损失近亿元
日期:2012-12-04    阅读:2,005次

  浙江在线12月04日讯今年前十个月宁波提供法律援助数量同比增长23.8%

  中国宁波网讯被交通事故困扰了近一年的江北农民孔根才今年6月终于一块石头落地,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的帮助下,江北法院判决给他的理赔款达155892.31元,远远超出他当初的预期。

  孔根才只是今年宁波得到法律援助的万余人中的一员。据市司法局统计,今年前十个月,全市各级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体提供的法律援助数量同比增长23.8%,其中为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7488次,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8969.7万余元。

  “法律援助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这些年我们始终把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第一要事,千万百计为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处长竺灵英说。

  今年宁波将医疗损害赔偿、有毒食品致人损害、物件致人损害、校园内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等多项民生热点问题列入了法律援助范围,持有生活困难相关证件的老年人、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范围限制。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纵向深入到村(社区),横向覆盖工会、妇联、仲裁院等多个维权部门,构建了“半小时援助服务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了“情暖农民工工程”、“巾帼工程”、“夕阳红工程”、“春苗工程”等一系列为重点特殊群体维权的特色专项行动。这些新规定、新举措扩大了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方便了有需求的群众。

  同时,市司法局与财政局联合发文,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支付给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制定了《基层法律服务者、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程序、义务与责任、服务质量要求、违规责任等,进一步规范了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行为,从源头上强化了对服务质量的监管。在全国率先试行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合同制”,强化了律师事务所的责任与义务,提高了办案质量,使更多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