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9月21日讯 记者 郄建荣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环保组织自然之友9月20日邀请部分环境律师以及环保组织代表就此修正案进行了研讨。律师及环保组织代表认为,如果此次环保法修改不能将公益诉讼、排污许可等重要环境保护制度在条文中有所体现,将给环保法律实践带来负面影响。
律师和环保组织代表表示,如果当前立法难有突破,则修法时机尚未成熟,不如暂时搁置修法进程。
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就立法程序性问题提出建议,他认为,环保法应当效仿个人所得税调整,召开立法听证会,就保护与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北京环鸣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玉来以及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诉讼部部长马勇等对就当前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中缺乏公益诉讼条款表示遗憾。胡玉来认为,公益诉讼能否入法,将成为本次环境法修法成败的关键。
马勇说,已经在单行法水污染防治法中有所规定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也应当在此次修法过程中给予确认。马勇称,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确保污染物总量控制可以具体实施的关键。
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的代表雍容表示,此次修法能否改变环境法实施现状中,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环境公众受害的恶性循环,是绿色和平关注的焦点。因此绿色和平在提高违法成本、明确环境责任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修法意见。
“本次修法过程中,通篇没有关于公众参与的内容,是一大败笔。”自然之友代表说,环境法律的实施和落实不仅需要依赖政府行政执法,公众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参与应当成为环境保护法治推动不可或缺的力量。
据悉,此次环保法修改是该法1989年通过后,23年来首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