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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杭召开
日期:2011-03-08    阅读:2,435次

省律协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杭召开

李会光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5日,浙江省律师协会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由省律协会长章靖忠主持,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会光出席会议并对我省律师工作提出要求

李会光副厅长指出,近年来,我省广大律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省律师事业的发展正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抓住历史机遇,立足浙江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际,围绕省委提出的“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深入研究产业升级、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创业创新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打造有特色、有实效的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满足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法律服务新需求。

李会光强调,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牢牢把握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呼应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大力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探索执业为民、服务民生的新途径。要加强律师协会服务意识,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着力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律师税赋过重等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维护律师执业权益要加强律师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继续加强组织体系、教育培训体系、行规体系、奖惩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省律协自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努力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要重点抓好律师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优化律师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律师党员的政治社会地位,争取与律师职业使命和本质属性相匹配的政治待遇。

李会光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律师作为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切实增强广大律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律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对律师工作的各项扶持保障政策,为律师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听取了章靖忠会长通报的《浙江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审议并通过《浙江省律师协会2011年度会费收支预算》。会议同时对浙江省律师行业建设突出贡献奖获得者、首届浙江省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省律协八届理事会理事69人参加会议,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负责人、各地律管处长和律协秘书长列席本次会议会议。



来源:省律协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