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浙江省高院内,来自省律协的多名领导和律师代表组成的“律师团”,和浙江省高院以齐奇院长为代表的“法官团”举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双方围绕建立律师参与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和提高刑辩能力、水平、优化法官律师互评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这是省高院与省律协之间的第6次互动交流。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中央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这是就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
在今天的讨论会上,不少律师代表提出了不少建议和看法。
省律协党委委员、副会长李旺荣认为,就目前来看,基层法院对信访案件限制比较多,希望可以放开,案件能受理就受理。
他还建议建立公开的听审制度和涉法信访案件的质量保障机制。
李旺荣称,可以在法院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员,让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组成评查员,对每一年的信访案件进行评查。
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徐宗新认为,涉法信访案件比较复杂,律师处理起来很累,经常一个案子需要梳理一个星期,律师很辛苦,需要建立一种保障机制。
徐宗新提出了一种评审制,“比如怀疑一个案子有问题,让律协组织律师评审一下,是不是可以拿出一个方案,可以帮助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除了谈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座谈会上,浙江高院的法官谈到了我省律师的刑辩能力这一话题。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吴国宝发言说,浙江律师刑辩水平是不错的,总体来说责任心都是很强的。
不过,他也谈到了一些“个别现象”。
“比如说,一些法律援助案件,部分律师来要案卷,一个很复杂的案子往往一个多小时借去案件就看完了。”吴国宝认为,这种行为有些敷衍。
浙江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黄旭琴也认为,作为一名刑辩律师,责任心是很重要的。
“有些律师在一审和二审中,辩护词是一模一样的。”黄旭琴称,这个不是水平高低问题,是一个责任心的问题。
黄旭琴认为,律师的作用并不是只在涉诉信访案件中,而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发挥作用。需要法官和律师相互配合,“前期两者配合好了,也就不会存在后期的涉诉案件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