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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在杭召开
日期:2010-01-26    阅读:2,942次

1 23 ,省律协在杭召开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章靖忠主持,副会长罗杰、李根美、何延法、沈田丰,常务理事王晟、卢礼成、朱南平、李旺荣、陈雄武、汪宁、杨京军、郑如飞、郑金都、金疆、周光、周显根、胡祥甫、党亦恒、唐国华、黄廉熙、崔明刚、章晓洪出席会议,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及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律协2009年度工作报告》、《省律协2010年度工作要点》和《省律协2009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告》、《省律协2010年度会费预算》。会议认为,过去的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律师工作应对重大挑战、经受重大考验的一年。一年来,省律协在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律协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律师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 赵光君厅长年初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年中在全省司法行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和省律师协会七届四次理事扩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紧紧抓住“搭台、培训、宣传”这一工作主线,求真务实、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律师的充分肯定。一年来,协会会费坚持预算管理、量入而出、取之于律师、用之于律师的原则,各项费用开支合理。

2010年,省律师协会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律师工作“减压阀”、“调节器”的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参政议政的作用,服务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发挥律师工作“三维护”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本次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检察官与律师合作监督机制的意见》两个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参考》、《律师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指引》和《省律协外资并购律师实务操作指引》4个操作指引。



来源:省律协办公室
责任编辑:雷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