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长 :沈田丰
专职副会长 :陈三联
副会长 :崔海燕(女) 史建兵 邬辉林 王 健 冯 坚 张震宇 姜海斌 陆金才 刘 珂
秘书长:吴引引(女)
副秘书长:曹 悦 罗 庆(女) 于 梅(女)
顾 问 :唐国华 楼东平 王立新 项坚民
浙江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84年,是依法设立的、由浙江省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自2010年12月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本会每四年换届一次。 本会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自觉践行社...
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实务理论研讨会在诸暨召开。
本次会议由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绍兴市律师协会、绍兴市建筑业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联合承办,诸暨市司法局、绍兴市律师协会诸暨分会、绍兴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联合协办。省律协副会长唐国华、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秘书长蒋兆康、诸暨市人民政府市委常委、副市长傅世平出席并讲话。研讨会分别由省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林镥海,副主任吴文达、陈沸主持。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起草人以“《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为题,省律协建设工程委员会副主任、绍兴市建房委主任李乐敏以“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为题作主题演讲。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章建荣,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审理工程纠纷专业法官周利明,原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丁林阳,省律协建设工程委员会副主任裘红伟、委员曲笑飞、周世忠,绍兴市律协建房委委员余卫、徐华,律师陈鑫范,建设企业代表董卫国、吴乃君等分别就《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省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绍兴市律协建房委委员、非委员律师,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绍兴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建筑企业代表等近二百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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