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实务理论研讨会在诸暨召开。
本次会议由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绍兴市律师协会、绍兴市建筑业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联合承办,诸暨市司法局、绍兴市律师协会诸暨分会、绍兴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联合协办。省律协副会长唐国华、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秘书长蒋兆康、诸暨市人民政府市委常委、副市长傅世平出席并讲话。研讨会分别由省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林镥海,副主任吴文达、陈沸主持。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起草人以“《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为题,省律协建设工程委员会副主任、绍兴市建房委主任李乐敏以“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为题作主题演讲。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章建荣,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审理工程纠纷专业法官周利明,原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丁林阳,省律协建设工程委员会副主任裘红伟、委员曲笑飞、周世忠,绍兴市律协建房委委员余卫、徐华,律师陈鑫范,建设企业代表董卫国、吴乃君等分别就《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省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绍兴市律协建房委委员、非委员律师,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绍兴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建筑企业代表等近二百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