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经省律协八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省律协修订了《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并制定出台《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
《工作规则》与《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特别对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委员产生方式,委员增补方式,专家顾问聘请,专业委员会活动开展方式,以及委员考核等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为专业委员会更规范、有序、严谨地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专业委员会是律协工作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在全国律协和省司法厅的关注及指导下,省律协高度重视专业委员会的建设与发展,专业委员会紧紧围绕律师业务发展的核心开展工作,积极为律师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专业保障。此次出台的《工作规则》与《考核细则》,在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促进专业委员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提高我省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至2012年,省律协共成立12个专业委员会,委员近600人。根据律师专业化分工的趋势,省律协将陆续成立新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与《考核细则》将在专业委员会建设过程中,切实将热爱律师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律师选配到专业委员会的岗位上,努力推动我省律师专业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