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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第二期浙江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1-05-11    阅读:8,698次

各市(省直)律协、金华市律协义乌办事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浙江正义律师进修学院承办的2011年第二期浙江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将于 69举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经过各市(省直)律协实习登记,已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并已成功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培训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业使命;

(三)律师执业管理规定;

(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五)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

(六)其他提高律师综合素质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

2011 69 报到, 610 622上课(周六、周日照常上课)。

四、培训地点

浙江外国语学院文三路校区(杭州市文三路140号,文三路保俶路口);报到在浙江外国语学院内芳草苑宾馆一楼大厅。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等合计800元(公职与公司律师1200元),在报到时现金交纳;培训期间住宿费、餐饮费自理。

住宿:因芳草苑宾馆可供房间数量有限,住宿按报名表上勾选“是否需要住宿”为准,房间类型如下:双人间(90元/人/天),三人间(80元/人/天、76元/人/天、70元/人/天),各档标准随机安排,请学员理解配合,费用直接交总台。

餐饮:就餐以现金结算,地点在宾馆一楼餐厅,为避免集中就餐造成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特加设一楼会议室为临时就餐地点;并提供部分打包外卖;另宾馆二楼餐厅、学生食堂设有炒菜。

六、注意事项

(一)网上已预报名人员请按期参加培训,如因故不能参加本期培训的,请在526日前电话告知,如未事先告知且缺席当期培训者,一律延至下一年培训。

(二)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一)须携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未领取或未携带该证者谢绝参加(公职、公司律师除外)。

(三)培训人员携带正面免冠一寸近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律所名称)。

(四)浙江外国语学院车位紧张,为避免停车带来的麻烦,建议学员尽量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前往。

(五)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六)接到此通知后,请各市(省直)律协及时通知各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若珍

联系电话:0571-88859537

E-mailzjslsxh@126.com

 

附件:2011年第二期培训名单



来源:省律协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