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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公告
日期:2024-05-14    阅读:1,030次
       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拟申请变更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前律师事务所的资产、债权债务等由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承继,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原先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等合同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家成
联系号码:15805717879
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



来源: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